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房產)北市無人繼承房產 百人搶標


北市無人繼承房產 百人搶標
作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昨(5)日標售今年首批無人繼承房地產,吸引多人搶標,其中,位於台北市北投區開明段的第三種住宅區用地,最引人矚目,共吸引100人搶標,最後由一民眾以近820萬元得標。

財政部國產署昨天公開標售今年度首批無人繼承房地產,共有5宗土地順利標脫,分別位於台北市北投區、文山區,以及新北市新店區及貢寮區等地,標脫總金額為3,705萬4,607元。

其中,第一標號位於台北市北投區開明段一小段,屬於二層樓舊公寓,因有都更題材,備受投資人青睞,昨天共吸引100封標單,搶手程度讓國產署官員都嚇了一跳,並以高於底價近三倍的價格標出。

位於台北市文山區公訓段二小段的土地,使用分區同屬第三種住宅區,但毗鄰巷道狹窄,國產署開出的底價為354.5萬元,但搭上都更議題,文山區當地建設公司認為有開發價值,出價1,588.8萬元得標。

國產署北區分署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所辦理標售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是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因此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將儲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

官員強調,上述公開標售的土地,屬於私人財產,將不受臺北市精華地區國有財產停止標售政策之限制,將由該分署續處標售事宜。

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

(時事)全台最貴菜園法拍 華固以22.94億殺出


全台最貴菜園法拍 華固以22.94億殺出


作者: 林惠琴 | 卡優新聞網 – 2013年3月5日 上午7:25


全台最貴菜園法拍 華固以22.94億殺出
  號稱「全台最貴菜園」的台北市信義計畫區D1土地,長期礙於產權複雜而難以整合。不過今(4)日進行第2輪法拍,結果由華固建設以22.94億元得標,溢價率3.77%,換算每坪金額高達482萬元。然而原地主之一的富邦集團仍具優先承買權,後續得視其意願,方可確定華固建設是否可順利取地。
  台北市信義計畫區D1土地位於信義路五段、莊敬路口,斜對台北101購物中心。早期積極整合地權的僑泰建設,不料發生財務危機而倒閉,導致持分地主不減反增,最多達50人左右,2011年部分持有土地的僑泰建設關係人,出於債務問題,所屬土地淪入法拍程序,富邦集團見機出手成為最大地主。
  不過基於信義計劃區最低開發面積限制3,000平方公尺,D1土地僅可發出一張建照,因此在產權零散的劣況下,只能被迫閒置處理,進而被附近居民用來種菜,獲得「全台最貴菜園」的名號。據了解,目前土地持有人約18名,其中,富邦建設與富邦資產名義占47%,是最大產權持有者。
  事實上,今(2013)年2月4日,同批土地已經進行首次法拍,當時底價27.6億元,法院註明共同持有地主具有優先承買權,換句話說,即使順利標出,已經整合一半以上產權的富邦集團,仍可以原價買回,因此外界認為得標可能只是白忙一場,不願意插手參與「無言的結局」,最後如預期以流標收場。
  不過,今日第2次法拍,下殺8折降至22.1億元標售,原先估計流標機率大,結果華固建設以22.94億元標下,著實出乎意料。全球資產管理公司專案經理王維宏表示,D1土地面積2,545坪,法拍4筆持分土地,約475坪,平均每坪單價482萬元,容積單價233.9萬元,仍遜於B7大陸建設案。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信義計畫區大面積的土地中,尚有1.8萬坪未開發,但大部分的土地產權狀況較為單純,像是指標性的A25案預計以底價180億元公開招商,僅D1持有情形最為特殊。不過此次法拍後,若富邦集團申請優先承買,可掌握65%的土地,等於向整合邁進一大步。

(政策)最大公營住宅潤泰得標 尹衍樑保證一定在郝市長任內竣工


(時事)最大公營住宅潤泰得標 尹衍樑保證一定在郝市長任內竣工

NOWnews – 2013年3月4日 下午2:51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臺北市安康社區D基地公營住宅統包工程由潤泰集團旗下潤弘公司得標,臺北市長郝龍斌今(4)日與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簽約,市府規畫將更新為3,303戶的公營住宅,7成由年輕群族入住,尹衍樑也當場承諾,保證會如期、如質完工,而且一定會在郝市長任內竣工。

郝龍斌強調,這次推出的安康住宅,有別於先前以中繼住宅或分回建物轉型的模式,是第一批「從無到有、全新規畫」的大社區公營出租住宅,一次推出256戶,以小坪數為主,1房型有128戶、2房型則為104戶。

郝龍斌說,他競選連任時就承諾市民4,808戶的公營住宅,至今已完成大龍峒、敦煌、萬隆等公營住宅,扭轉「大家都不要住公營住宅」的不良印象,每次推出都供不應求,他也期許安康公營住宅旗艦計畫,能滿足極大數量青年人對公營住宅的需求,並提升周圍的環境品質。

對於承作這次統包工程的廠商潤弘公司,郝龍斌指出,過去幾次和潤弘公司的合作經驗相當良好,潤弘相當負責,是善盡社會責任的企業,他非常放心。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也當場承諾,保證會讓此案如期、如質完工,而且一定會在郝市長任內竣工。

台北市都發局指出,安康平宅建於民國60年,已經相當老舊,市府規畫將全區更新為3,303戶的公營住宅,7成由年輕群族入住、3成為原住戶搬回,採取混居模式,D基地是全案的第一步,交由潤弘公司興建。

在租金價格部分,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此案完成後,一部分會由社會局依照社會住宅政策處理,另外一部分由都發局負責,租金(含管理費)訂在當地租屋市場時價7折以下。

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時事)新聞幕後-買賣容積 大咖才玩得起


新聞幕後-買賣容積 大咖才玩得起

作者: 蔡惠芳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蔡惠芳】

「容積買賣只能現金交易、不能申請銀行貸款,所以市場『門檻』高、『玩咖』少;雖然獲利大概3、4成,但相對高於買賣預售屋利潤」這是容積買賣市場大戶的心聲。
多家建商齊歎,目前僅能遷就容積買賣的市場遊戲規則,因為政府推動「容積銀行」尚未擬定具體配套,恐怕未來還是愈買愈貴!

國內容積買賣向來是一個神秘又不透明的市場。自公布實施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等法源,建商為降低每建坪單位成本,愈來愈仰賴容移,以增加開發案的可售樓地板面積,以達獲利極大化。

至於容積買賣的管道,主要有2,一是迪化街、大稻埕的古蹟;二是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用地。
由於銀行不予貸款、必須用現金交易,經營容積買賣市場的業者,資金必須雄厚,「門檻」相對較高,檯面上業者並不多。
例如,寬頻房訊公司董事長游世一,就是坐擁容積的知名大戶玩咖之一;此外,最近房市爆紅、發燒的桃園,最大戶則是普羅不動產開發,興富發、寶佳、麗寶、中悅等A咖建商,大多是向普羅收購容積;另外有些經營古蹟改造、都更的辜姓、劉姓建築師等,也兼營容積買賣。
由於買賣容積獲利豐厚,食髓知味者紛紛前仆後繼加入炒作行列,甚至寬頻房訊還有徒子徒孫紛紛自立門戶,加入容積市場成為新大戶。
至於獲利空間?據悉有些業者早在1999年發布實施都市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前,陸續在市場上吃貨,台北市買進古蹟或道路用地的成本,大概只有公告現值的20%,新莊只有15%到18%,經歷10餘年,容積身價迄今至少大漲10倍!
一般而言,容積「大盤商」一進一出,轉手給需要容積的建商,估計獲利至少3至4成。某容積「大戶」坦言,近幾年該公司每1個月平均賣掉2億元容積,是景氣歹歹下少數「不敗」的高獲利行業。
最近台中也有仲介和投資客,改行當容積買賣業,今年初傳出,有人以公告現值100至103%的價格買進道路用地,不到1個月竟加價3成,以130至135%的價格轉手賣給建商,甚中不必繳半毛稅,看在台中建商眼中,自然不是滋味。

(國際)熱錢湧入 亞太不動產蓬勃發展


熱錢湧入 亞太不動產蓬勃發展

中央社 – 2013年3月3日 下午3:14



(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3日電)仲量聯行表示,2013年全球熱錢持續湧現,但經濟多變數,因此收益相對穩定的商用不動產,將吸引更多資金,尤其亞太地區不動產蓬勃發展最受矚目。

仲量聯行投資部副總經理吳瑤華表示,2012下半年,金管會及保險局針對國內壽險業者投資不動產提出了一些政策,包含提高年報酬率至2.875%、取消收益率2年緩衝期,及投資商用不動產5年內不得移轉所有權等措施;新政策實施後,標售中的不動產宣布撤標時有所聞,重創台灣國內商業不動產市場。

吳瑤華表示,然而以鄰近的中國大陸市場為例,2012年底大陸政府決定擴大對國內壽險業者在投資方面的選擇,允許擴大海外投資範圍,促進壽險業者投資商品的多元化。現在中國可投資多達45個海外國家,如美、澳、日、巴西、印度及泰國。

仲量聯行全球資本市場研究總監葛林摩根(DavidGreen-Morgan)表示,過去資金大多投入歐美市場,投資人漸注意到亞太地區不動產在最近10年內蓬勃發展,全球資金開始跨區域流動,世界各主要城市變成投資人眼中的熱門標的,資產配置全球化儼然已成為許多跨國企業多元布局的策略之一。

仲量聯行總經理趙正義表示,2013年全球熱錢將持續湧現,但經濟環境仍有諸多變數,收益相對穩定的不動產,將吸引更多全球投資人的資金配置,並帶動多數國家的不動產價格上揚,投資人可藉由專家的協助慎選投資標的,海外不動產將會是不錯的投資選擇。

對於壽險業者豐沛的資金,趙正義說,政府能鼓勵其參與BOT開發及開放海外不動產投資,對於資金的活化、經濟效益的提升與投資風險的分散,有相當助益,對於國內金融市場的多元化與健全發展亦將注入活水。1020303

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特稿/以地上權開發國有土地興建商辦大樓、旅館


特稿/以地上權開發國有土地興建商辦大樓、旅館
智庫論壇/國立空中大學商學系副教授 謝明瑞、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 周信佑

中央日報 – 2013年3月1日 上午10:53
國有土地是國家重要資源,國有土地管理與運用更足以影響土地的有效利用;尤其是位於精華地段的各類可建築用地,對地區繁榮與否,更具有指標性意義。隨著經濟環境變遷及社會觀念的轉變,如何活化閒置國有地,提升土地效益,挹注民間發展動力,以永續經營國家資產,增裕國家財力資源,已是政府施政的重點方向之一。

 我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之發展過程,早於64年即為特定之政策需要,而將公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供業者進行開發之案例 ,例如臺北市晶華酒店案。72年7月21日,政府即訂頒《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宣示國有土地以不出售土地為原則,盡量保持國有之公地政策。

 近年來,政府為推動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工商投資環境,並增進土地之有效利用,除參考沿用民法之相關規定外,陸續訂定發布各種有關之行政法令,以做為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地上權不動產利用之依據。如財政部自98年1月1日起開始推動「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在法令上鬆綁,明文規定可透過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國有土地,並彈性放寬存續期間、權利金、地租等相關條件,鼓勵民間資金積極投入。

 事實上,地上權開發案件與日俱增,如君悅飯店、SOGO百貨、晶華飯店、薇閣休閒旅館、信義計畫區內的「臺北花園」、臺北交九「京站」等建案,均以地上權模式興建。由交九京站案銷售情況熱烈可知,傳統「有土斯有財」觀念已開始改變,有些人不再執著「有土地就必須擁有所有權的觀念」,反而轉向思考「使用權及年限」的問題。

 我們從政府的觀點,分析地上權使用的優缺點,簡述如下:
 一、優點

 1.政府閒置土地得以有效利用
 國有土地的使用必須有專業的規劃,並同時考量國家與民間的需求,若國有土地未能詳加清理及妥善規劃管理,致閒置土地未能有效開發利用,對國家長遠的經濟發展殊為不利;因此,若能透過設定地上權模式,交由民間開發,並有效利用土地,則不僅能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對促進工商業發展亦有相當之助益。

 2.創造國有土地價值
 將國有非公用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私人開發利用,不以買賣的方式開發土地,可讓土地所有權仍保持國有,政府除可透過權利金及租金的所得,增加財政收入外,對於因社會經濟成長所產生的土地開發利用效益,創造國有土地更高之價值,亦可於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而收回,使有限之國有土地不致流失,其收益並可由全民共享。

 3.加速都市更新
 國有土地的活化可以加速都市的更新,主要因土地所有權若保持國有,則政府可視都市發展現況,再透過地上權期限的訂定模式,來決定都市更新時序與區位;由於地上權期限屆滿時,土地若能順利收歸國有,則政府不須支付巨額的購地成本,即能達到都市更新的目的。此外,契約期限屆滿後,若因為政治、社會、經濟環境變遷,原有之地上權之使用模式已不適於繼續原來之使用目的,亦可配合時勢需求而變更使用方式,符合土地最有效利用原則,亦可達成促進都市更新與發展之目標。

 4.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經由國有土地的地上權之充分利用,可以吸引國內外企業參與,且所有的地上權個案中,可以著重在爭議較小,獲利相較較大的個案為主,如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興建商務旅館及商辦大樓,不僅可挹注政府財政收入,亦可提振就業市場,特別是隨著兩岸經貿的緊密交流,兩岸對商用不動產需求大幅提高;在此情況下,將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的招標模式,既能減少企業因土地取得所需的龐大經費,又有助於吸引國內外企業投資參加開發,對於促進國家的經濟發展將具有很大的助益。

 二、缺點
 1.國有土地回收的障礙
 在活化國有土地的地上權土地之規劃中,土地所有權雖仍屬於政府所有,但根據過去的歷史經驗,經常發生國有土地到期無法順利回收,或被不法侵占的情況;當地上權土地開發完成並移轉給使用人時,一般做法並無疑義,亦能為買賣雙方所接受,唯當權利期間到期後,地上權人通常會透過各種陳情手段,要求暫緩收回;此種做法雖於法無據,但在民主國家中,決策者基於政治或其他因素之考量,可能一拖數年仍無法回收,造成政府推動政策上的主要障礙。

 2.權利金無法反映地上權之權利價值
 一般而言,地上權的價值係由權利金與租金所構成,但在估價方法中,並未採用成本法或比較法,而是以收益法為主要考量,主要因收益還原法較具客觀性;惟利用收益還原法時,其收益的計算必須考慮到土地使用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的使用方式其所隱含的價值亦不相同,如土地做為觀光飯店或百貨公司使用,或僅配合人民住宅需求而使用,其價值不同;另外,經濟發展所造成的區位優勢,將使權利金或租金的估算產生疑義;亦即由於使用性質或區位不同等因素,將造成權利價值產生變化,且還原利率採用的標準亦不盡相同,而這些變化因素均會影響地上權之權利價值;唯目前法令規定所收取之權利金與租金方式,因缺少相對的調整因素以資因應,無法真實反映地上權之權利價值。

 3.地上權建物處理方式與規範
 對擁有土地地上權的使用人而言,在土地使用存續期間,地上權人於設定地上權之土地上所投資興建之建物,究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無償取得,或給予補償後取得,抑或由地上權人自行拆除並負責恢復原狀,或以其他方式處理等問題,雖可在簽訂契約時加以明定,但若契約內容過於僵化,可能銷售不易,國有不動產活法政策難於推動,唯若契約雖具彈性,但執行不易,或決策者的政策執行力不足,亦無法達到國有土地活化的目的;因此,國有土地地上權之規劃內容必須有足夠之利益誘因,才能吸引地上權人對建物進行最佳之維護,而使建物之折舊率最小化,亦即當契約終止時,關於建物之處理方式應有明確且確實可行的規範。

 4.地上權土地出售不易
 國有土地地上權的出售大多有一定的期限,若以七十年為平均使用年限,則在地上權未到期前,政府若因政策考量,或因國家建設而需要使用該筆土地時,則因有意購買已設定地上權土地的買方需求較少,資產流動性較低,因此,政府如因急需資金挹注收入,勢將緩不濟急,若因國家建設之考量,亦無法在短期內達成政策目標。

 去(101)年成功標出的地上權土地,全台各都會區總計成交標脫的地上權土地權利金超過370億元,土地總面積超過9.2萬坪;其中壽險業者投入地上權的權利金金額已經超過300億元。隨著金管會去年底針對壽險業祭出不動產管理的「金六條」限購令政策發酵後,台灣游資無適當出路可去,加上政府頻頻釋出地上權和BOT土地以另闢財源。

 展望2013年,光是台北市的地上權就有2.3萬多坪,將進行招標;加上花蓮七星潭酒廠7.5萬多坪、苗栗竹南製瓶工廠1.8萬多坪等,總計就高達11.7萬多坪的地上權土地,即將在今年釋出。若再加上BOT的招標案,像台北市信義計畫區A25案、松山機場園區等,總計上看14.6萬坪之譜。

 若能結合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施予足夠誘因)及交通建設等配套,則設定地上權模式不排除可能蔚為房地產市場主流,尤其是商務旅館及商辦大樓的開發,有助於活化閒置國有地,提升土地效益,挹注民間發展動力,更能永續經營國家資產、增裕國家財力資源效益。預期2013年將是地上權躍居為土地市場主流的關鍵年。

 我們據此基礎另提出一些見解作為政府推動設定地上權開發國有非公用土地之參考。
 (一)改變政府評估財務可行性的新思維
 政府辦理設定地上權開發案,應以民間機構投資最後底限報酬角度切入,進行財務可行性評估,使雙方有一個相互比較的機制與平台。同時,政府的思維也應由「防弊」轉為「興利」,要吸引民間業者參與地上權招標案,當然要顧及政府的權益,但也必須提供適當的誘因予民間業者,才能讓民間業者積極參與,為政府與民間業者提供最大利潤的合作條件。

 (二)結合不動產證券化,加速不動產資本市場的建立
 國有非公用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模式加以開發利用,如能結合不動產證券化經營,將使不動產投資由流動性低的實質資產,轉化為流動性高的資本性證券,不但可提高資產流動性、加速資本累積,減少移轉手續繁雜費時等困擾,並能降低交易成本及風險,有助於不動產資本市場的建立。惟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應儘速完成修法,以利實行。

 (三)以臺北等都會區為重點區域
 大臺北等都會區因其區位與交通優越,容易獲得開發商青睞,且商業活動與兩岸交流較密集,對商務旅館及商辦大樓需求較迫切。此外,臺灣近年來的房價波動大多集中於大臺北等都會區,若能釋出設定地上權的土地將有助於平抑房價。
 (四)建置國有土地公開資訊系統
 為發揮國有財產運用效益,使民眾更加瞭解目前國有土地利用情形,國有非公用土地資料應進行整理與分類,建議建置國有土地公開資訊系統,尤其是優先篩選交通便利、區位條件俱佳、便於整體規劃利用之國有土地,以透明公開的資訊吸引更多民間廠商或個人參與,使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得以獲致更佳效果。

 (五)減少對開發後建物的使用限制
 投資者會依土地區位決定該標的如何做最有效使用,如旅館或商業住宅等。因此,國產署應對減少對開發後建物的使用限制,建議採負面表列方式呈現即可。

 (六)延攬專業人員以利貼近市場走向與需求,並將部分業務委外辦理

 以國產署的現有人力與編製,要完成設定地上權的相關招標作業,又要有效落實履約管理有其困難度。建議可聘請專家或業者對在職員工進行在職訓練並依設定地上權業務的推展需求擴編組織,延攬專業人員以約聘或派遣方式辦理業務之推動,以利加速推動更貼近市場走向與需求的相關作業。同時,建議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將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委外管理。
【中央網路報】

(房市)房市/換屋 應該「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


房市/換屋 應該「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
NOWnews – 2013年3月1日 下午12:31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買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除了首次購屋外,也有不少人有「換屋」的需求,但應該怎麼換,才能愈換,愈符合實際的生活需求呢?房仲業者建議,從尋覓物件、買賣過戶、裝修到搬家,大約需要半年的時間,而包括地點、價格、功能、價值等都是不可忽略的考慮因素。

自民國100年奢侈稅實施以來,全台房地產交易量明顯遽減,「換屋」也成為民眾面臨的一大難題,東森房屋不動產趨勢中心副總黃淑苓表示,找屋、看屋約需2個月、買賣過戶流程約1個月、裝修約2個月,最後的搬遷、擇日、買家具等,也要花上1個月,至少約需準備半年的時間較為充裕。

對於換屋該如何掌握換屋資金,才不會造成過重的購屋負擔呢?黃淑苓建議,不妨依循「335法則」,即掌握自備款3成、每月房貸為家庭收入的1/3、房價不超過年收入的5倍等原則。

黃淑苓指出,如果民眾資金足夠,可以「先買後賣」,由於不急著出售,較可能賣到較好的價格;但如果資金不足時,則應以「先賣後買」為穩健原則,但容易發生舊屋出售後即需面臨搬遷的情況。

黃淑苓也表示,換屋前需考量地點,包括距離學區、公園、商圈等生活機能是否成熟,以及換屋後自用及投資的價值為何,接下來即是客觀評估換屋地點、坪數大小、電梯或公寓、換屋資金是否足夠等細節,另外,選擇合法仲介業者、觀察周遭環境及鄰居素質、住家附近是否有嫌惡設施、產權確認等,都是換屋時不可忽略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