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政策) 老屋都更大翻修 4年補助2萬戶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0.11.26 09:12 am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四年內將投入一百八十四億元,協助兩萬戶老舊住宅更新。屋齡二十年以上可獲整修工程補助,三十年以上舊屋則可獲得改建的規畫補助。
內政部統計,全台超過二十年的老舊住宅約四百八十萬戶,其中三十年以上的老舊住宅就占三○二萬戶。根據營建署的「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明年起四年內,政府將協助這些老舊住宅重新改建或整修。

內政部表示,若單棟老舊建物整修、也就是俗稱的「拉皮」,將提供每戶二年五十萬元零利率的利息補貼;單棟老舊建物的重建,則可提供每戶二年二百萬元零利率利息補貼;老舊住宅在改建後,仍可保留原有容積,不必受限現有容積限制。

若以「都市更新」途徑,內政部指出,須具一定規模才可進行;以台北市為例,至少須兩千平方公尺基地的建物整修、改建,經審查後,最多補助百分之四十五的工程經費(改建補助工程規畫費),二者都會另定補助上限。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由於經費有限,所以預計四年將只補助兩萬戶。詳細計畫內容,會與地方政府討論後再確定。

另外,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行政院會指示,應該把改建、整修後的老舊住宅符合節能減碳和智慧綠建築規範者,也納入獎勵範圍內。內政部表示,將依照建研所頒布的「綠建築標章九項指標」加以評估,評估在銀級標準以上者,還可另外獲得百分之二十的容積獎勵。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這項計畫規模非常龐大,範圍包括屋齡三十年以上建物(全國三百一十萬戶),屋齡二十至三十年以上建物(全國一百七十萬戶),範圍涵蓋全國一半以上建物。

對於建蔽率鼓勵,營建署舉例,若一百坪土地可興建建物面積六十坪,在同意整建時,可給予增設至少一支電梯的空間;至於容積率獎勵,若過去老舊建物原本是五樓,但整建時當地容積率只能興建四樓,可同意依五樓容積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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