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地產) 財長:持有非交易 不以實價課稅

作者: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9日 上午5:30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房地產實價課稅備受矚目。財長李述德昨(18)日表示,「實價課稅」的定義是什麼,要先講好。他認為,實價課稅是指「土地、房屋交易的實際價格課稅」,而非「持有的房地產以市價課稅」。

李述德說,實價課稅理念很好,但施政不是一步到位,正義無止境,政府有責任說明清楚,並建構施政目標的環境後,在社會共識下推動新稅政。

李述德所指「持有稅」,包括房屋稅與地價稅。他認為,課徵持有稅的不動產,是大家「安身立命」的根本,現在房屋稅是按房屋評價、地價稅是按公告地價來算,大約不到市價五分之一,如果是要對持有稅以實價課稅,等於是將現有房屋稅、地價稅調高五倍之多,「你感覺這樣好嗎?」

實現居住正義,李述德認為,財政部在稅務管理措施上有「五要」配套必須去做。

這五要是,交易資訊要透明,需要建立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使房地交易價格透明化;財產評價要覈實,則地方政府須合理調整土地公告現值;交易所得要明確,那就要核實計算交易所得課稅,適時調整房屋交易所得額標準;實價課稅要落實,稽徵機關據以課稅的交易所得將更接近實際;遏止逃漏要及時,必須加強查核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預售屋、高額非自住不動產交易案件等。

「資本利得要課稅」,他說,這大家都知道,但施政要有「環境」,大家都說「租稅負擔正義化」,但是什麼意思?

李述德說,那就是要回到量能課稅、稽徵便捷、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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