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政策)房產價格透明化 明年上路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2010/09/06

行政院會9日將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明定仲介或代銷業者應在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或成交30天內,登錄成交價格等相關資訊,若經修法通過,最快明年上路。

這次修法是建立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機制,防止業者不當炒作房價。

未來民眾可上網查詢房屋坐落路段的區域房價,買賣房地產時就可以「貨比三家」做比價。仲介或代銷業者如登錄不實、逾期未登錄或逾期登錄未改正,將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

行政院副院長陳曾表示,房地產交易價格透明化很重要,有人認為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事實上不需要那麼透明,他已請內政部研擬以揭露某路段或多少公尺範圍內的房價。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明定,成屋買賣委託案件,仲介業者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日內登錄;預售屋部分,代銷經紀業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後30天內登錄成交資訊,不待辦完所有權移轉登記。

內政部官員表示,限期登錄的資訊,包括屋齡、坐落、面積、樓層、建材與價格等,將以路段或區塊價格方式公布資訊,不會有個別房價,避免觸犯隱私。

交易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等個資,官員指出,不列入登錄項目。提供查詢資料,也將隱匿地號及建物門牌等足以辨識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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