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政策) 以房養老 政院明年開辦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1/10/04

因應高齡化社會到來,行政院明年開辦「以房養老」,初步規劃年滿65歲、無繼承人(無子女)、擁有房地產的老人,將房屋扺押給政府後,依房屋貸款金額,按月領取一筆現金到契約結束。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昨(3)日表示,內政部已爭取到明年公益彩券盈餘將挹注「以房養老」業務3,300萬元經費,明年「以房養老」確定開辦,將先試辦100個名額,敲定由公股行庫的土地銀行代辦房貸業務。

「以房養老」首年開辦經費有著落,內政部吃下定心丸,近日將組跨部會專案小組,研議「逆向扺押房貸」相關細節。陳素春指出,開辦初期以都會區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縣需求較多,其他縣市符合資格者如有興趣,也歡迎加入。

「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制度,美國、英國、澳洲、法國和加拿大等已開辦多年,政府確定試辦,老人福利制度明年跨出一大步。

根據內政部初步規劃,將由政府出資,土銀負責代辦手續。凡是65歲以上、無繼承人(無子女),擁有房地產的老人可將房屋抵押給政府後,由政府依房屋貸款金額,折算成20年或30年年金,每月將年金提撥到老人帳戶,等房貸戶身故或房貸期滿,房屋再由政府收回處理。

至於年金給付多少,依老人餘命、房地產價值、貸款成數、利率等估算有所不同,仍待跨部會專案小組進一步研議。官員說,貸款成數、利率估算,若參考國外經驗,可能會根據房屋的價值、借款人的年齡等條件。官員指出,以房養老的貸款成數,通常會比一般的房屋貸款成數低,利率會比一般房貸高。


新聞辭典》以房養老

一般房貸是民眾買房時用房屋做抵押,向銀行貸款,每月繳交房貸利息,房貸本息繳清後,房屋所有權就完全歸屋主。對銀髮族來說,老年時欠缺的是做為生活費的現金,「以房養老」的作法就是反過來,房貸戶以房屋為擔保,取得現金額度,銀行逐期給房貸戶現金,等房貸戶身故或房貸期滿,再處理抵押不動產,取回放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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